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一年 續簽勞動合同

一年 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 一年
一年後不續簽勞動合同
單位不續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及其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4e0rj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