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工資服務 >工齡 >

一般情況下童工算工齡嗎

一般情況下童工算工齡嗎

時間:2023-09-19 19:08:26瀏覽:5350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在《勞動法》出行之後,童工是不能算工齡的。但如果是《勞動法》出台之前未滿十六歲但是進行了工作的,那麼該時間段的工作時間是可以計入工齡的。目前在法律上已經禁止招用童工,也就是未滿十六週歲的勞動者。
一般情況下童工算工齡嗎

一、一般情況下童工算工齡嗎

在《勞動法》出行之後,童工是不能算工齡的,同時在法律上也是明確用人單位禁止招用童工的。

在實施《勞動法》之前,沒有明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所以在《勞動法》頒佈之前,未滿16週歲參加工作的人員,其16週歲前符合國家工齡計算政策的工作時間,應該計算為工齡。

工齡這個詞現在已經不再使用了,替代其的規範用詞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有關社會保險費的累計年限,是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依據之一。它不同於連續工齡,但二者在時間上有一定的承襲關係。北京市在已實施的各項社會保險中最先在養老保險上使用這一概念。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只要當事人還在繼續繳納個人養老金,這屬於實際繳費年限。繳納了多少年,就有多少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之後就是當事人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就是俗稱的工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斷的前後可以合併計算。可以依據當地政策進行補費。

二、僱傭未成年工怎麼處罰?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的罰款。

4、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介紹童工就業的,增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5、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在《勞動法》出台之後童工是不算工齡的,因為在法律規定使用童工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話,那麼每招用一個就會罰款每月五千元,並且還需要將未成年工返回居住地,並且交給監護人進行監管。

標籤: 工齡 童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zi/gongling/oj8z5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