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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多大不能聘用

勞動法規定多大不能聘用

勞動法規定一般滿十八週歲的人可以從事勞動活動。年滿十六週歲,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以從事勞動活動。至於勞動年齡是否有上限,勞動法沒有規定,但是用人單位與其僱傭的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退休職工發生勞動爭議的,一般以勞務關係認定,不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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