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合同 >

工齡二十年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

工齡二十年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

工齡二十年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

工齡二十年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中第(二)種情況是“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47條規定的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此外,《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5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有上限,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而新的《勞動合同法》對此已不再有12個月的上限要求。

但是,《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24條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雙方確定了勞動關係後,是可以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規範對方的行為,同時也可以保障到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在勞動合同的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做出了違反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法的行為後,另一方也是可以憑藉勞動合同來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shang/laodong/wlz1j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