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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取保候審申請書律師家屬

詐騙罪取保候審申請書律師家屬

詐騙罪取保候審申請書律師家屬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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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只要涉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詐騙罪可以說是詐騙類犯罪當中兜底的一個罪名,一般實施特殊的詐騙行爲,但最終不能認定爲特殊的詐騙犯罪時,在符合了詐騙罪的入罪標準和條件的前提下,那麼可以以詐騙罪論處,而之後的處罰,自然也就是以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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