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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離職工傷二次手術待遇由誰支付?

已離職工傷二次手術待遇由誰支付?

已離職工傷二次手術待遇由誰支付?

一、已離職工傷二次手術待遇由誰支付?

1、按受傷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2、工傷職工二次手術,應按舊傷復發規定辦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經治療工傷協議醫療機構書面建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3、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以及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安裝使用輔助器械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療休養期間,由用人單位按停工治療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給。

二、工傷賠償種類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工傷造成的賠償應當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但一定要就工傷認定進行明確,所以在工傷鑑定和傷殘標準認定時,一定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來進行明確,避免出現認定錯誤或者有矛盾糾紛的情況下,造成工傷認定不確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來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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