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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轉租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轉租注意哪些問題

對於承租人來講,可能在租賃了房屋之後,因爲自身一些原因而無法實際居住那麼久,此時又不能提前退房,於是就想將房屋在租賃期限內轉租給別人。此時有些問題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那到底房屋轉租注意哪些問題?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轉租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轉租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我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房屋轉租均有嚴格規定,在轉租時應注意的問題如下: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纔可以轉租房屋;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徵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

(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由此可見,張某的說法是錯誤的,你完全可以根據上述規定保障自己的權益。

二、未經房東同意轉租有什麼後果

非法轉租是指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進行的轉租。在非法轉租中,承租人的轉租行爲是違法行爲,承租人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害,出租人也有權終止合同。非法轉租時,當事人之間發生如下法律後果:

(一)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租賃合同發生債權的效力,因而租賃合同可以有效,轉租人負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對租賃物爲使用、收益權利的義務,因轉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權利,次承租人有權向轉租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因承租人轉租爲嚴重違約行爲,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出租人不終止合同的,租賃關係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轉租而受影響。

(三)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次承租人的租賃權不能對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終止租賃關係時,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但如出租人不終止租賃關係時,次承租人的租賃權基於承租人的租賃權而發生,在承租人有租賃權期間,次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收益並不是不法的,出租人不得遷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

在進行房屋轉租的時候,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可以分爲承諾轉租與責任轉租,其中責任轉租就是在未經原房東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房屋轉租的行爲。此時承租人肯定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至於承租人進行房屋轉租注意的問題,上文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標籤: 轉租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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