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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登記不動產登記證明兩者有區別嗎?

他項權證登記不動產登記證明兩者有區別嗎?

一、他項權證登記不動產登記證明兩者有區別嗎?

他項權證登記不動產登記證明兩者有區別嗎?

他項權證是物業設定抵押,到房管部門登記後頒發的證明該物業有抵押貸款的權證,不動產權證就是房產證,證明該物業的所有權的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爲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手續是怎樣的?

1、登記申請。尚未登記的和繼承、遺贈、產權發生改變的不動產由當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提出登記申請。

2、提交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明、不動產的產權和來源證明等。

3、受理。登記機構接到申請以後要對產權資料進行覈實,而且對於房地產、土地附着物等進行實地檢視覈實無誤以後登記。

三、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的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複印件覈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綜合上面所說的,不動產登記和他項權證登記都是在房管部門辦理,但一種是代表的所有權證,而另外一種是代表着的抵押權證,所以,不同的登記證所代表的意思就會不一樣,只要等自己的貸款手續全部還清了之後,那麼一定要及時的辦理註銷他項權證的手續,這樣才能獲得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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