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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有什麼區別?

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有什麼區別?

一、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有什麼區別?

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有什麼區別?

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具體情況如下:

1、概念不同:房屋產權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檔案。

2、持有者不同:無論一次性購房還是貸款購房,產權證都是產權人拿着。房屋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3、憑證不同:房產證是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二、辦理不動產證的程序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籤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此時,您也可以選擇,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相關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注意事項: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爲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覈驗房產證,因爲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託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

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瞭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準,以便覈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2.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注意事項:

1.仔細覈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覈驗是否齊全。

2.仔細覈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資訊,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覈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不動產登記證明就是對房屋所有權進行合法的的認定,需要明確的是,他項權證並不屬於實體的權利類型,而只是對抵押登記的情況進行證明,辦理了他項權證的房產是無法進行交易的,具體情況下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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