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医疗纠纷解答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

医疗期解除合同赔偿

医疗期解除合同赔偿

医疗期解除合同赔偿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后怎么办

(一)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医疗补助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除了规定经济补偿金外,还规定了医疗补助费,发放标准是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对于患重病和绝症的劳动者还应当分别加付50%和100%。

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第二条对“医疗补助费”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对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作为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劳动者,则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医疗补助费与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并不等同,两者可以同时享有。

我国法律上对工伤医疗期的认定是非常明确的,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医疗期限,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限是不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的,则可以起诉来要求对方进行合法的处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yiliaojieda/peichanglvshi/wneko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