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文书 >公证文书 >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书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书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书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认证要什么材料

1、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一)当事人应提供的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原件;2)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信;3)已离境的当事人,须提交委托书和护照复印件(包括身份、离境日期、签证等内容);4)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需要说明的事项: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效力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公证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则需要重新办理公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wenshu/gongzhengwenshu/3n76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