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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受限制

刑事诉讼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受限制

一、刑事诉讼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受限制?

刑事诉讼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受限制

刑事诉讼未成年人出庭作证是受限制的,年幼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作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二、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刑事案件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总而言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一般不会让未成年人出庭作证的,即使是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作证的证言可以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况且只有证言也没有办法定罪的,因为证人证言是口供,司法机关办案是不能轻信口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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