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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签订强制执行公证书

民间借贷签订强制执行公证书

民间借贷签订强制执行公证书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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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在申请了强制执行之后,那么一般民间借贷判决结果就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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