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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出现隐名购买的情况,这是指当事人委托另一人来签订购买合同,比如在买房、买车甚至是股份的购买中。很多时候因为价格上涨等原因,常会出现第三方选择了违约,声称合同无效然后就直接选择了违约。这时候,很多人关注的是合同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无效。其实并不是这样。

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受理人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大部分情况下,受理人作为委托人许可的对象,是在委托人给予的权利内进行办理,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再签订合同。这时候签订的合同是认识到自己应该付的责任的,那么此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不管是受理人还是委托人还是第三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的义务。

      这时候不管哪一方违约,都是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并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的。举个例子,张三委托李四买房,李四只要在授权的范围内于王五签订了买房的合同,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三个人都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第三方是知道委托人和受理人之间的托付关系的,那么此时受理人签订和合同是约束到在背后授权的委托人的。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李四主动说明原因,王五知道李四是受张三所托,那么这份合同就可以同时约束张三和李四,张三和李四需要同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就算 合同没有效力,那么就要按照违约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实际中,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合同的最终效力。所以,就算双方是通过协商自愿签订合同,也并不是绝对有效的,而且有些情况下只是暂时无效。我们还是从这个事例中来说明,如果王五所售的房子早就卖给了赵六,那么赵六可以起诉,然后法院会认定王五和李四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应。

      在合同没有效应时,已经可以不用履行合同了,同时合同中说明的违约责任也无效。这时有两种办法可以处理:

      1.在合同无效之后,因为该合同产生的利益关系都应该理清楚,将得到的金额退回,不能退回也应该进行等价赔偿;

      2.如果一方有过错,那么就赔偿另一方;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各自就要承担自己的过错。

      在生活中因为隐名购买,找他人代理而签订合同发生纠纷的情况十分常见。这时候如果合同有效,那么违约一方就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如果情况复杂,难以判断是否有效,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办理,尤其是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时,一定要寻求专业的帮助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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