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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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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的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计算基数、计算月数等标准,可以参照各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统筹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比如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40%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而关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造成农民合同制职工不能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计算标准等具体问题,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具体规定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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