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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如今有不少人都有选择在外地打工,而时间一长也就愿意在打工的城市安定下来,于是就有了买房的打算。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可以算作是异地购房的一种情况了,如果此时打算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买房的话是否可以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吧。

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根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

住屋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屋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屋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屋公积金制度。

3、住屋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屋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屋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屋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屋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屋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屋消费支出的个人住屋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屋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屋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屋,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屋公积金。

虽然用住屋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行,但可以考虑用以下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房产:

(一)10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屋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屋公积金申请办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屋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屋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屋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屋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三)住屋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屋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屋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屋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屋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屋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屋公积金在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需要说明的是,住屋公积金问题涉及到各地方政策,例如成都市就规定了,职工户口迁出成都市的,不能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如果职工在异地住屋公积金中心缴存住屋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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