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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后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入职后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现在职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人也在不停的学习来提高个人的能力水平,力求在职场中有一席之地,跳槽这一现象随着职场的竞争也比较常见,这就需要我们擦亮眼睛,识别那些不合格的公司,不要受骗,那么当员工入职后没有享受应有的待遇应该怎么办呢?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员工入职后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入职后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一、具体实施办法

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二、需要注意的事宜

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三、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试用期内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但有的公司认为试用期的劳动者尚不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就不愿为其购买社保。而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买社保的情况时,一定要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身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的在线律师。

员工在入职后理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权益,比如社保和公积金,有些公司还会有其他福利待遇,这都是基本的福利,如果公司没有兑现,如遇到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时,我们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按照上文所提到的办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来维护个人权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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