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休年休假再休产假吗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关注:1.95W次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标签: 再休 先休 工资福利 产假 年休假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laodongjieda/gongzijieda/6o57j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