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劳动纠纷解答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

辞职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辞职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辞职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屋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辞职而无以上情形的,不可以办理提取住屋公积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laodongjieda/gongzijieda/69w55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