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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36条至44条

劳动合同第36条至44条

劳动合同第36条至44条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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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36至39条有补偿吗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离职最晚通知单位30天内离职,如果交接完和单位协商可以提前离职如果离职不符合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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