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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购房能否退房

按揭贷款购房能否退房

一、按揭贷款购房能否退房

按揭贷款购房能否退房

对于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二、按揭贷款购房退房后贷款怎么办?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

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屋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按揭贷款购房能否退房?其实这也是可以的,但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退房,否则的话购房者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需要注意,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容易出现购房者要求退房的情况,要是当事人无法处理的话,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这样也是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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