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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一、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一般需要准备请假条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需要主治医生签名和加盖医院公章。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在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如果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给与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给与六个月。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给与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给与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给与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给与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给与二十四个月。

还有就是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当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就是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同时在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此不同工龄的员工有不同时间的医疗期,最短的医疗期是3个月,最长的医疗期可以达到24个月,这个要结合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制定的,而且在医疗期期间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但是如果过了医疗期,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辞退后用人单位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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