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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契税滞纳金是怎样产生的

办房产证契税滞纳金是怎样产生的

房子办理房产证是确保房子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种重要凭证和一道重要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同时,必不可少的就是交纳一定额度的契税,按照程序办理,可以顺利拿到房产证,那么办房产证契税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呢?接下来,本站小编将介绍下有关知识。

办房产证契税滞纳金是怎样产生的

一、契税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对于契税滞纳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规定不一样,按照具体情况而定。

二、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1、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2、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契税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以上内容讲述了办房产证契税滞纳金的有关知识。办理房产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是时间内办完一切手续,防止产生滞纳金。如果因晚缴纳契税而产生滞纳金,首先应该足额交纳滞纳金,方可继续之前未完的办理房产证手续,最终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本站洛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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