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解答 >合同效力律师解答 >

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无法后悔。

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是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etong/xiaolijieda/wvwp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