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解答 >合同效力律师解答 >

口头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中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均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的形式缔约,即运用语言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口头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口头协议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实践中,即时结清的买卖、服务和消费合同多采用口头形式。

有关合同形式问题,中国的立场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采取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即认可法律特别规定以外的情形下口头协议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etong/xiaolijieda/1108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