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宁波户籍迁入政策

宁波户籍迁入政策

宁波户籍迁入政策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一下2015宁波户口迁入政策有关问题

2015宁波户口迁入政策中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复印店老板都懂)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 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l5ok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