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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宁波生育保险

外地户籍在宁波生育保险

外地户籍在宁波生育保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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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宁波生育保险是怎样的 我不是很清楚的 谢谢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外地户籍在宁波生育保险是怎样:
《根据关于修改<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137号)、《关于完善宁波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3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0个月;
             (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生育前(不包括生育当月)连续缴纳生育报保险满10个月,中间不能中断,报销时还必须在保状态,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异地生育的请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的女职工生育的,待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本人和生育女职工身份证件、户口簿、《生殖健康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包括孕检和生产时)、住院医院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医疗诊断证明、《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收款凭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和定额的生育医疗费结算。
            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
          (1)当地县级以上卫生局或妇幼保健院出具财政生育补助,若未享受的提供其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条件相关文件复印件或写份未享受财政补助详细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一般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在当地都可以享受财政生育补助。
         (2)主管部门出具的新型农村合作分娩补助证明。具体也可以咨询社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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