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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期届满

商业秘密保密期届满

商业秘密保密期届满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

保密义务是员工的一项法定义务,从劳动者知道企业秘密之时起即产生。保密义务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因此,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明示的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劳动者在离职以后均应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保密义务不以支付保密费用为前提,但无疑,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将有效地促使劳动者自觉的履行保密义务。而且支付保密费也是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一项证据。


竞业禁止是一项约定义务,是对劳动者就业自由的限制。主要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者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约定,均属于有效约定。应当注意的是,与保密义务不同,竞业禁止义务以支付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前提,未支付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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