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男职工陪产假津贴 法律 关注:1.83W次 南京市产假在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一般产假是98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晚育的(女24岁生育),江苏省规定是再延长30天。超过法定假期不上班的,如果请假,事假的可以不发工资,病假的发病假工资;如果不上班又不请假,那就属于旷工。 标签: 津贴 南京市 产假 职工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zvvg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