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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 取过公积金再买房算

第二套 取过公积金再买房算

取过公积金再买房算 第二套
买房未过户离婚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屋,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根据住屋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第二套住屋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屋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屋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居民家庭住屋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屋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屋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屋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屋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屋,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屋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屋,又申请贷款购买住屋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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