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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合同违约金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合同违约金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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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算债权债务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资金,属于短期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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