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担保法解释三十九条

担保法解释三十九条

担保法解释三十九条
担保法解释三十九条是如何规定的呢?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r05v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