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劳动法保密协议条款

劳动法保密协议条款

劳动法保密协议条款
劳动法保密协议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同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可以单方面解除)。 保密协议一般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才签订的。 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签订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以你可以不签这个东西,这和你的离职没有关系。只要你符合37条规定的,你就可以直接走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de3k9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