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新乡市生育津贴

新乡市生育津贴

新乡市生育津贴
新乡市生育津贴标准
 新乡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新乡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是新乡市生育津贴标准的解答,希望帮助到你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7v5y3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