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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津贴

武汉市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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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国已经从“单独二孩”过度到了全面开放二胎,而其实二胎对应的应该是二孩政策。不得不说,现在只要是有条件的家庭,其实都是在生育第二个孩子了的。而在涉及到二胎的问题上,其实我国也是不断的在完善之前的法律规定,尽可能的在法律上给予“二胎”一定的保护。但对于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家庭,那么肯定就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惠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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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津贴标准都有什么要求

2018年最新的,武汉市生育津贴标准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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