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第六十四条 法律 关注:2.04W次 刑法第六十四条 ?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标签: 治安拘留 第六十四 强制措施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44g9l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