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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说是属于一种隶属关系,而很多时候劳动者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由此我国才会不断的加强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减少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在工资报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资的规定,一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资报酬是不能低于当地本年底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单位行为就是违法,自然需要承担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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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可见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的最低底线,用人单位不得突破。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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