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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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由仲裁委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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