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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请假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试用期请假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试用期请假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试用期请假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三条法律说明,在试用期内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具备三十九、四十条的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期间有关的员工有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假的情况只要符合企业的有关规定的就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不至于别开除,因此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并没有触犯其他公司规章制度,这样就不会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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