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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签未签劳动合同18年是否存在补偿

应签未签劳动合同18年是否存在补偿

应签未签劳动合同18年是否存在补偿

应签未签劳动合同18年是否存在补偿

根据劳规定合同期内公司故提前解除劳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限高超十二 用单位自用工起满仍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除超月满期间向劳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应视双已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

公司未签订劳合同及缴纳保险20081月始违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者要求用单位用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申请劳仲裁或者向劳局监察委员投诉解决 现父母亲单位要解雇父母父母要求单位补偿12月工资要求11月双倍工资及补交社保(律规定没签定劳合同双倍补偿能11月即始工作月起始计算超12月即视双签订固定期限劳合同所能要求11月双倍工资)。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自己就有权利进行维护,自己不需要害怕有关企业的打击报复,如果存在此类情况就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有关的操作的是较为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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