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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吗?

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吗?

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吗?

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违约责任不一定需要承担,具体是否需要承担,由延期履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确定,若是不构成,则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二、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构成违约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延期履行构成违约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通常情形下,在签署了建筑工程合同之后,施工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合同,若是在既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的,可能就会因为违反了建筑合同的约定而需要支付违约金。若超期履行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导致的,那么此时施工方也有可能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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