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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约定。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会对违约金作规定,而且有违约金比例或数额,适用法定违约金。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延期,那么合同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是有一定比例范围的。

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在法律中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很多人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是怎样的?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屋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相关的违约责任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通常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一下具体的违约金条款,也就是属于意思自治的原则,目前我们国家法律是尊重这样的一种协商内容,但是如果过高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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