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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什么行为算违约

卖房合同什么行为算违约

一、卖房合同什么行为算违约

卖房合同什么行为算违约

1、避免合同无效情况。比如核实房产权利人的身份、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房产共有的情况等。注意合同内容。交易双方可以约定更短的交易周期以尽快完成交易,或者约定更高的定金额度(法律规定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0%),或者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引发的律师费及各种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尽可能增加违约成本。

2、买卖合同违约自己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及时办理首期款的银行资金手续等。买卖合同违约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卖方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义务,买方应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卖方发出书面的《履约催促函》,并保留函件复印件及邮寄凭证,以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

3、买卖合同违约协商不成,法律解决。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后都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的房产,以保障今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二、卖方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2、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通过上述内容的了解,就能非常清楚的知道哪些是属于违约的情况,如果违约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每个人都会遇到买房的问题,所以对于合同的签订一定要特别的注意,合同一旦签订了,那么就生效了需要双方共同来履行对应的职责。

标签: 违约 卖房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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