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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的内容

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的内容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常常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小编将为大家作出解答。

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的内容

一、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

同志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年 月 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年 月 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年 月 日

4、协议终止: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5、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年 月 日

6、企业改制、兼并、破产:时间 年 月 日

7、其他情况: 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仅选一项,多选、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协议终止是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4、协议解除是指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的应附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其他情况是指死亡或退休。

7、本证明一式两份。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在证明中要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时间、解除时间以及其他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的,所以要在解除协议中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相关赔偿事宜,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聊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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