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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介绍人在借据签名

民间借贷介绍人在借据签名

民间借贷介绍人在借据签名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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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帮朋友介绍民间借贷,担保人签名是我。没有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您得首先确定您支付给债权人的款项的总金额,承担的金额是不是按照借条上的约定来进行的计算。然后,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朋友支付您已经付的费用,当然需提交原始借条以及付款凭据、第三者的证人证言。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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