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
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是出借人和佾軟人对借贷行为都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是外部行为与内心意志的一致性。出借人和借款人只有真心实意,才可以使借贷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当事人的借贷行为是在外力影响或者强制下进行的,借贷意思表示就不真实,借贷风险也就非常大。出借人在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后,一旦发现借款人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不应提供借款,使民间借贷合同不能生效;如果已经提供借贷,可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从民间借贷的特点来看,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绝大多数发生在借款人一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标签: 合同 借贷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gerenzhaiwu/90x8p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