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 >補償標準 >

宅基地怎麼補償? 拆遷了

宅基地怎麼補償? 拆遷了

拆遷了,宅基地怎麼補償?

一、拆遷了,宅基地怎麼補償?

宅基地的補償款都是直接給了村委會的,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二、農村拆遷工作由哪些問題?

(一)補償標準低

土地管 償標準授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規定。而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違反立法法的規定,沒有嚴格按照授權目的行使該項權力,將該授權給下級行政機關,下級行政機關為了減少土地儲存成本,維護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將補償標準規定較低。

(二)隨意性大

在農民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案件中,有的拆遷人暗箱操作,與被拆遷農戶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嚴重缺少公開、公平性,對同樣被拆遷農戶的房屋,在同等的條件下,得到的安置補償結果不一樣;另外,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標準,交由村民會議按照民主議定程式決定,補償標準隨意性大。

(三)拆遷協議凸顯家事代理性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僅辦理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而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有不少拆遷補償協議不是與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和宅基地使用權人(或戶主)訂立的,而是在本人未簽字或授權的情況下,由享有家庭共同財產權的其他家庭成員以自己名義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協議,此類拆遷協議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表現為家事代理的性質。

宅基地的補償款給了村委會,這樣一來就意味著村民現在沒有土地可以再修建房子了,所以一般都會給村民發放香產權性質的安置房,可是由於農村拆遷補償問題沒有任何相對成熟的管理制度,所以宅基地補償款被村委會私自截留的現象很普遍。

標籤: 拆遷 宅基地 補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engdi/buchangbiaozhun/z3j5v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