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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主要責任該如何分

醫療過錯主要責任該如何分

一,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事故的損害後果,主要是因為醫務人員在醫務活動中因違反了規定造成,其他因素只是起次要作用的。
二,應賠償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
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醫療過錯主要責任該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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