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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的房子什麼情況可以退房

購買的房子什麼情況可以退房

一、購買的房子什麼情況可以退房?

購買的房子什麼情況可以退房

1、遲延交付房屋超過一定期限。

在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交房日,開發商不能交付,經催告後3個月內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2、開發商缺證。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特別是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3、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

如果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結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4、非因購房者原因無法得到貸款。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不具備擔保貸款條件,購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擔保貸款,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5、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於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的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者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7、房屋質量不合格。

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8、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居住使用。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9、開發商把房子抵押、或者賣給第三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未告知買受人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者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要求開發商退房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如果開發商的一些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到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比如比較常見的房屋爛尾,對於業主來講,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跟開發商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以後自然也不需要再償還房貸。如果業主和開發商之間就退房問題產生糾紛,可以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標籤: 退房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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