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糾紛解答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

解僱不辭而別的勞動者遵循如何的法律

解僱不辭而別的勞動者遵循如何的法律

解僱不辭而別的勞動者應遵循《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僱不辭而別的勞動者遵循如何的法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laodongjieda/baozhangjieda/698w61.html